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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后又将财物返还的行为犯罪吗?

来源:山西专业刑辩律师网  作者:董文英律师  时间:2017-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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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那么要是在抢夺他人财物后又后悔返还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是否构成抢夺罪?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抢夺后归还了就不构成犯罪了吗

  一般抢夺之后又将东西归还的,依然构成抢夺罪,按照抢夺罪定罪处罚,但主动归还赃物等属于法定可以减轻量刑情节,故量刑时可以酌情考虑从宽处罚。

  抢夺罪从轻减轻、免罚的情形

  如果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但未造成他人轻伤以上伤害,行为人系初犯,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3)被害人谅解的;

  (4)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抢夺罪的量刑标准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抢夺罪的立案标准

  抢夺罪“数额较大”的标准由“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修改为“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标准由“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修改为“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由“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修改为“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