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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聚众哄抢罪一般会怎么判

来源:山西专业刑辩律师网  作者:董文英律师  时间:2017-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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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纠集多人,实施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即聚众哄抢罪。主要是指聚集多人,公然哄抢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犯罪构成的一般原理,认定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首先得看这一行为是否具备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即主体要件、客体要件、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否则就不能认定其为犯罪行为,同时它也是区分此罪与彼罪的依据。在汶川地震中就发生了很多类似让人不齿的行为。聚众哄抢罪怎么判?

  一、什么是聚众哄抢罪

  聚众哄抢罪是指纠集多人,实施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聚众哄抢罪罪的成立,需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是指三人或者三人以上联合起来,“蜂拥”抢夺公私财物。第一,必须是“聚众”哄抢。即从人数上来看,必须是三人或者三人以上。第二,必须是行为人联合行动。第三,哄抢的对象既包括公共财产,也包括私人所有的财产。第四,必须是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数额不大、情节轻微的,虽然有聚众哄抢行为,仍不构成此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构成本罪。并非是所有参加聚众哄抢的行为人,而是只有其中的首要分子或者积极参加的人才能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具有聚众哄抢的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包括自己占有或者第三者占用。

  二、聚众哄抢罪怎么判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另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聚众哄抢公私财物4000元以上不满4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人数多、被抢物资重要、社会影响大、哄抢一般文物、哄抢次数多,属于“其他严重情节”。

  聚众哄抢公私财物4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哄抢重要军用物资;

  (二)哄抢珍贵出土文物;

  (三)哄抢抢险、救灾、救济、优抚等特定物资;

  (四)煽动大规模、大范围哄抢活动,后果严重;

  (五)造成公私财产巨大损失;导致公司、企业停业、停产;

  (六)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