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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罪怎么处罚?

来源:山西专业刑辩律师网  作者:董文英律师  时间:2017-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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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生活中诽谤这个词可能会经常出现,很多人也会在不经意间犯了诽谤罪。那么到底诽谤罪的处罚是怎样的呢?这是很多人所不清楚的地方。

  一、诽谤罪怎么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二、诽谤罪的概念

  诽谤罪,是指捏造事实并散布某种事实,足以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某种事实,足以败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1、所谓“捏造并散布”,是指散步捏造的事实;所谓“捏造的事实”,是指无中生有,凭空制造虚假事实,而且所捏造的事实,是有损对他人的社会评价、具有某种程度的具体内容的事实。

  2、必须针对特定的人进行诽谤,特定的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

  (二)、本罪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散步的是虚假的事实。

  (三)、根据刑法规定,诽谤行为情节严重的才构成诽谤罪。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手段恶劣、内容恶毒、后果严重等等。

  三、诽谤罪的认定

  诽谤罪与侮辱罪在客体、主体、主观方面都有相同或相似之处,他们的区别主要有两点:

  1、诽谤罪的方法只能是口头或文字的,不可能是暴力的;侮辱罪的方法既可以是口头、文字的,也可以是暴力的。

  2、诽谤罪必须有捏造并散布有损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的行为;侮辱罪既可以不用具体事实,也可以用真实事实损害他人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