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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诽谤侮辱他人怎么判

来源:山西专业刑辩律师网  作者:董文英律师  时间:201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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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诽谤和侮辱的情况在现代社会比较常见,有些时候可能是因为商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问题,虽说绝大多数人都知道这样的做法是可能涉及违法的,但可能因为一时口快或者是利益的驱使,很多人就直接突破了底线,触犯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那如果恶意诽谤侮辱他人怎么判呢?

  侮辱、诽谤罪的处罚

  构成侮辱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般辱骂行为侵犯了对方的名誉权,构成民事侵权责任,应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镑他人,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如果情节严重如手段恶劣的、侮辱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如被害人不堪侮辱自杀的,因受侮辱导致精神失常的等)、多次实施侮辱行为等等,才构成侮辱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