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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赔偿后能减刑吗

来源:山西专业刑辩律师网  作者:董文英律师  时间:2017-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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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对于一些经济类的犯罪,如果行为人积极进行退赃、赔偿的话,那么在具体量刑的时候可能会视情况进行量刑处罚。那对于盗窃罪来讲,在赔偿后是否能得到减刑呢?

  一、盗窃罪赔偿后能减刑吗?

  犯罪嫌疑人如果赔偿被害人损失的,法官会酌情考量从轻、减轻量刑。不过,被害人还是可以提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赔偿损失的。如果销售赃物的与盗窃行为人不是同一人,但有串通的,视为共同犯罪,销赃人构成掩饰隐藏犯罪所得犯罪收益罪。如果购买赃物的人是明知赃物而购买的,同样构成掩饰隐藏犯罪所得犯罪收益罪。

  赃物须退回给原物主,财物已经损毁,或者无法找回的,犯罪人负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购买赃物人是在善意的情况下,在合理公平中以合理的市场对价而购得该物品的,买得人应当把财物退回给原物主,但原物主要补偿给买受人。原物主的损失可以向犯罪人追回。

  二、盗窃罪数额的认定

  盗窃金额已经达到了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调查。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应当立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8年3月26日联合发布的《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对盗窃罪的数额标准作了修改:(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500元至2000元为起点;(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5000元至2万元为起点;(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3万元至10万元为起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分别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