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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源、案件、文案,三类律师完美配合打造优秀的刑事辩护团队

来源:山西专业刑辩律师网  作者:董文英律师  时间:2016-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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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是“专业协作”,没有金钢钻揽不了瓷器活。精湛的刑事辩护服务,需要优秀的刑事律师辩护团队。一支优秀的刑事辩护团队,需要从案源(市场营销)、案件(业务办理)、文案(后台制作)3个方面“业务搭配”,“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一、案源律师的市场营销
刑事辩护团队的案源律师不同于民商事案件的案源律师,他们不可能寻求“回头客”。不过,刑事辩护团队的案源律师可以进行专业市场营销,例如以案件律师的经典案件、文案律师的专业论述作为基础,进行“市场营销”。传统的营销模式是接受媒体采访“以案说法”、在报刊上发表专业论文、组织公益性刑事法律风险讲座,而网络时代则通过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将营销全面推开。
一个优秀的刑事辩护团队“市场营销”最关键的是有一个网络平台,定期发布新闻报道、法律法规解读、经典案例分析、专业司法文书、热点问题透视、焦点知识论述、律师办案手札。这些专业网络平台需要刑事辩护团队的案源律师来主导,也可以聘请专业网络服务人士提供帮助。在“互联网+”时代,“酒香也怕巷子深”。
案源律师的市场营销,同时也需要“危机公关”。律师专业司法文书例如辩护词,最容易引起行业争议——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辩护词往往是在案件没有判决时就“晒”到网上,存在“硬伤”或者“虚假宣传”,很容易引起同行“倒彩”,此时案源律师“市场营销”就需要“危机公关”能力,既能够避免刑事辩护团队“二次受伤”,又能够把争议话题从“辩护词如何不合格”转向“辩护词该怎么写”,需要一定的专业技巧。刑事辩护团队“领头人”需要谨言慎行,团队其他律师的“发声”仅仅代表个人,“领头人”的观点已经属于“定论”,一旦引起新一轮纠纷则难以更高层次予以纠正。
二、案件律师的业务办理
如果说案源律师的“市场营销”关注的是“如何获取案件”,那么案件律师的“业务办理”则是关注“如何办理案件”。再好的“市场营销”,离开专业的“业务办理”那也是空中楼阁。律师不提供有形的“商品”,他们提供的是专业的“劳务”,而“劳务”的实际提供者就是案件律师。一个刑事辩护团队是否足够优秀,最核心的“竞争力”来自案件团队。
案件律师需要一定的业务分工,一些律师负责阅卷,一些律师负责会见与出庭。刑事辩护团队的阅卷律师需要一定的侦查学知识,最好是警察学校毕业或者从警队转行过来,他们熟悉侦查机关的办案模式及其弱点,撰写的案情摘要与案件分析可以为律师会见与出庭提供帮助。出庭律师应该自己询问嫌疑人或被告人,阅卷律师可以提供协助,他们需要清楚嫌疑人或被告人说了什么、办案部门问了什么,从而推导出办案部门掌握了什么。
案件律师的刑事辩护“黄金时间”在批准逮捕前,律师通过询问嫌疑人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判断出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罪轻还是罪重、本罪还是它罪,以法律意见书的形式与办案部门交流,争取不予逮捕。批准逮捕后,刑事辩护律师需要进行不予羁押辩护(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不予起诉辩护,尽量在进入法院之前“有效拦截”。
案件一旦进入法院,按照中国0.06%-—0.08%的无罪判决率,争取无罪判决已经是“微概率事件”。因此,无罪辩护功夫在“室”外。刑事辩护团队可以通过案件研讨会、庭审模拟等方式,针对嫌疑人询问、侦查机关起诉意见书、公诉机关起诉书进行剖析,寻找辩点。

转自无讼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