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欢迎您访问山西专业刑辩律师网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咨询律师
您的位置是:山西专业刑辩律师网>财产犯罪

抢劫罪数额认定是怎样的

来源:山西专业刑辩律师网  作者:董文英律师  时间:2016-09-06

分享到:

  抢劫罪就是指通过暴力等手段对他人的财物进行强制夺取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抢劫罪是一种典型的暴力型犯罪,而我国对行为人的处罚也是比较严重的,往往根据实际的抢劫数额进行处罚,那么抢劫罪数额认定是如何规定的呢?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相关阅读:抢劫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构成抢劫罪。

  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