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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分娩后摔死婴儿如何处罚

来源:山西专业刑辩律师网  作者:董文英律师  时间:2016-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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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的青少年随意谈恋爱经常会导致怀孕,近日未成年少女蔡某一夜情后怀孕,分娩当日因害怕孩子啼哭声被人听见,将婴儿从卫生间窗户扔下,导致其当场死亡,这样的行为是否违法呢?未成年犯罪怎么处罚?

  【事件经过】

  2014年上半年,16岁女孩蔡某辍学回家,在同乡介绍下来到苏州打工。平时,蔡某用手机进行网络社交,经常参加网友聚会。一次聚餐活动中,她结识了一名同来赴约的男孩,当晚两人醉酒后发生了性关系,蔡某就此怀孕。

  “我真的不知道这样就会怀孕。”警方调查发现,蔡某对怀孕及哺乳没有任何概念,在长达9个多月的妊娠期内,她没有去医院做过任何检查。直到2015年8月,她在临时租住的公寓卫生间内产下一名女婴。她被女婴的啼哭声吓坏了,担心邻居们发现孩子的存在,竟将其从卫生间窗口扔下,导致女婴当场死亡。

  事发后,蔡某被警方逮捕,并由检察院向虎丘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审讯中,她竟然无法提供与自己发生一夜情的男孩身份信息。她说:“我后来再没见过他,也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只知道他跟我一样大,也是未成年人。”

  【法律解读】

  因本案涉及个人隐私且涉案人为未成年人,虎丘区人民法院以不公开开庭的形式审理了此案。认为本案被告人蔡某摔死婴儿,属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依法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鉴于蔡某犯罪时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系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蔡某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