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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他人财物价值多少入罪?

来源:山西专业刑辩律师网  作者:董文英律师  时间:2016-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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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抢劫罪既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又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所有权,是一种严重的犯罪。抢夺他人财物多少入罪呢?

  1、抢夺罪刑法法条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抢夺他人财物多少入罪?

  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抢夺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二千元的,在五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昌平刑事律师据北京相关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百分之五十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抢夺罪定罪处罚,在五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在医院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的;导致他人轻伤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